首页 > 办事服务 > 面向个人 > 医疗卫生

不要到药店购买医疗机构制剂

发布时间:2015-05-14  来源:  [打印][关闭]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不同于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一般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患者可以在医院药房凭医师处方购得。但由于其质量、疗效、不良反应等没有经过充分的临床研究证实,也没有得到药监部门的许可,因此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也不得发布广告。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防止医疗机构制剂进入流通领域,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消费者如果发现药店经营医疗机构制剂,一是不要购买,二是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