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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5-14  来源:  [打印][关闭]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一)参保登记: 

  1、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2份;

  (二)变更登记: 

  1、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三)注销登记: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成建制转出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同意接收的证明;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2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补证: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表》一式2份;

  5、《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的,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五)单位职工参保和中(终)止参保 

  1、新增参保人员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中(终)止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六)机关事业保险退休办理 

  1、机关事业保险退休办理:参保单位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报批表》、《在职人员人员增减表》、退休人员本人档案、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增发待遇事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2、参保职工退休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办理:单位在职工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30日内带《死亡通知》、《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死者身份证、单位账户、联系电话办理。

  承办单位: 

  阿坝州社会保险局机保科

  电话:0837-2822780